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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百一十一章 断我粮道? (第5/8页)
因为你还有一个“逃跑”的避险方法,如果当事人一方没有使用,而是直接动手,那么很可能就会被认定为“互殴”! 所以遇到人身侵害时,最好是能先“逃跑”,逃回塔下,表现出不想动手的避险举动。 如果对方不依不饶还想冲塔,那这个时候你就可以来劲了! 你看吧,不是我想战斗。 是别人欺人太甚呐! 这个时候你掉头反杀,那是一点刑事责任都不用负,这才是“正当防卫”的正确打开方式! 当然了,这其中还有一些防卫是否过当等复杂判断。 但是只要不弄出重大死伤,你基本就是立于不败之地了。 在现在的法律框架下,打个架,打的赢的不一定是真的赢。 打的赢,还不用赔,一点责任没有,还要让对方出点血,这才是真的赢! 否则也不过是两败俱伤,说不定还得去局子里蹲几天。 知道“正当防卫”的触发条件不难,难的是在那么短的时间内就想通了这一切,还精准的让人按照对己方最有利的发展去走。 这就相当考验临场应变能力了。 林海棠想明白了一切,不由暗自惊叹孟浪的心思缜密,临危不乱,居然在那么短的时间内,就算计好了对己方最有利的做法! 当然,她并不知道,孟浪可不是临场应变。 完全是蓄谋已久…… “警察同志,不要听他们胡说哇!呜呜~你看看我这脸,鼻梁骨都快断了,到底谁打谁这不明摆着吗?莪们才是受害者啊!” 唇钉混混一把鼻涕一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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