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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51章 总教头李靖 (第6/9页)
问。银行嘛,本就是有贷款业务的。 “就以三年期限好了。”李靖回答的很轻松,好像借的不是五十万贯钱,而只是借瓶醋这么简单的小事。 高明月在屏风后面给出了贷款利率:“三年贷款,年利率为七个点,贷款五十万贯钱,三年利息为十万五千贯,三年到期后本息共计六十万零五千贯。按北方银行规定,超过一百贯的贷款,需得提供抵押担保,你准备拿什么抵押?” 北方银行的存贷业务,和后世基本上差不多,存钱利息低,贷款则利息高,五十万贯钱存一年的话利息才一万六千五百贯,但贷一年则要三万五千贯,借贷之间相差一万九千贯。但总的来说,比起此时的借贷来说却还算是利息低的。在此时,并没有什么低息贷款,借钱要么找朋友周济。要么就得借高利贷。不但地方的富户豪商放高低贷,甚至寺庙也一样放高利贷,连军队和官府也放高利贷。隋朝立国之后。除了京官,各地地方衙门的官员的俸禄是不由朝廷的财政发放的,他们的俸禄以及办公费用,来自好几项,其中有公廨田和公廨钱,其中公廨钱这一项,就是由朝廷拔付或者地方截留的一笔款项留存。以充做本钱,然后每年放贷给民间,其放贷的利息就用来给官员们发俸禄以及办公费用。说直白点。就是官府就是带头放高利贷的,而且还是朝廷和皇帝做的决定。 一开始的本意,是官府拿这些钱放贷给一些需要的百姓周转,利息也会比民间高利贷稍低。而方便了百姓同时。官府又能得到一笔利钱用以支付官吏的薪水以及办公的费用。但实际上,官府的这笔钱都是直接交给地方上的一些专门放贷的人,由他们去放贷收息,官府自己只管收利其余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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