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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4章 (第2/2页)
希望呢。” 江昭笑了笑,“多谢阿浩哥。” 回去之后江昭就翻出了他爹娘用过的笔墨纸砚开始写寻亲启事,将容笙的名、外貌特征和当天所穿的衣服,还有那枚护身符的样式统统描述下来,一点细节都没有放过。 容笙凑过来瞧了瞧,一点点地辨认着上面的字,“寻亲启事,名“笙”,小脸杏眼,眼下一颗小痣,两腮有梨涡……” 江昭讶然,“你识字?” “我也不知道啊,就是看着这些字就自动冒进我的脑袋里了。”容笙自己也惊着了,但很快他又反应过来,一双杏眼瞪得圆溜溜的,“你又要把我丢掉了吗?” “没有,只是想帮你找亲人,你不是也想见自己的爹爹娘亲吗?” “我是想见,但我也不想和你分开。”容笙是没有记忆的,他不知道自己的父母是什么样的人,是好是坏,所以比起没有任何回忆的父母,他更倾向于日夜相处的江昭,本能地依赖他喜欢他。 江昭的手一顿,墨汁滴在了宣纸上,留下来一道黑漆漆的小点儿,沉闷道:“没有要分开。” “才不是呢,不信你了。”容笙生气地别过脸去,脸颊都气鼓了起来。 “是真的,那你要怎么样才信我啊?”江昭勾了勾容笙的小指头,轻声细语地哄着。 容笙想了想就转身抽出了一张信纸,指了指,“你写,笙笙和江昭永远都不分离。” 江昭哭笑不得,但还是依言写了下来,容笙也依葫芦画瓢写下了这么句话。 没想到容笙不仅识字,这手字写得亦是娟秀好看,一看就是正统学过的。 作者有话说: ---------------------- 笙宝的肌rou记忆 第14章 普通农户一辈子都自己的名字都未必识得,每天一睁眼就是在为生计发愁,只有有钱有势的人家才会让自己的孩子读书识字,江昭是个意外,他的父母曾经在京城待过一段时间,自己五岁的时候才回的老家。 江昭对五岁的记忆力不是特别深刻,他娘说自己曾经是大户人家的厨娘,而他爹是大户人家的护院,所以识得一两个字,他读书识字的能力是爹娘教的。 可是容笙呢? 刚捡到容笙的时候他身上穿着粗布麻衣,发丝粗糙又乱蓬蓬的,除了一张格格不入的漂亮脸蛋之外没有任何和普通农户不一样的,可是通过相处发现容笙手上没有茧子,一双小手也是细白干净,周身透露着与旁人不同的气质,一看就不是一个会干活的农户小哥儿,现在不仅又识字,还写得漂亮,就更加确实江昭心里的想法。 一切迹象让江昭拼凑出来一个真相,千娇万宠着长大的小少爷被人绑架,卖给了拐子,又被拐子辗转多个地方,他想要逃跑可是失败了,所以身上才会有那么多伤痕,最后一次逃跑跑到了浮玉村,又不慎摔下了山崖磕破了脑袋导致失忆。 本该是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娇娇少爷啊,怎么好在小山村里过苦日子。 容笙美滋滋地沾了点红摁在了两张纸上,又拉着江昭的手摁上了指印,心满意足地看着,“这样你就跑不掉了,你要是敢抵赖我就把你告到官府去,哼哼~” 江昭深深地看着笑颜如花的容笙,眼底的疼惜与愧疚都要溢出来了。 “你怎么了?”容笙将手放在江昭眼前挥了挥,又把纸藏到了身后,“你可不能抵赖啊。” 江昭回过神来,收回了目光,没有直接回答容笙的话,“明日我们去镇上集市卖货。” 天一亮,江昭就和李家夫郎借了驴车驮着货物和容笙去了镇上集市,容笙东逛逛西逛逛的,每家铺面都要去瞧一瞧,可又空手而归,江昭还以为他没有银钱了,给他塞了二三十个铜板子。 “我不要,我有的。”容笙晃了晃他腰间的小荷包,“哗啦”直响,然后又又游到了一家草编摊上去了。 江昭把铺位放在了一家不大不小的饭馆门口,之前店家程刻上山的时候不慎摔断了腿,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,还好是江昭路过把他一路背回来的,程刻心里一直感激着,就把门口的那块地辟出来专门给江昭卖货。 东西都收拾好后,江昭正准备进去和程刻打声招呼,没成想程刻就先出来了,满脸喜色,“江老弟啊可有些日子没来了,听说都成亲了啊,恭喜恭喜!” “是,这是我家夫郎。”江昭侧了侧身子,露出了容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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