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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91章 (第1/2页)
“有进步必定有其负面的影响,这是不可避免的事情。” “没错,再怎么也比兵荒马乱好吧。” 【被告痛哭流涕表示后悔,原告悲痛欲绝说被告没有过一句道歉。】 “刑事法庭?”有人奇怪:“这个竟然是刑事法庭?撞到人不应该是民事吗?” “这应该是致人死亡了,所以是刑事。”有人如此推断。 “刑事岂不是比民事严重好多!” “那是当然的,你听那个刑和民就是两码事。” 赵匡胤思索:是不是也可以像后世这样分刑事和民事呢? 改天要和大臣们商议商议这件事情。 在符合大宋的情况下适当地改得更好。 看着法官对被告的询问,许多人学到了,后世的道路竟然是有行车规定的,什么机动车道,什么非机动车道—— 这个司机把车子开到了靠近非机动车道上,所以碰到了被害人的车子。 “那就是司机违法了!” “看来是要被判刑。”有人如实说道。 【在法官的细致提问下,司机承认是自己cao作失误,并且车子还超载。】 “超载!车子装多少东西竟然还有规定!”有人很是吃惊:“这规定得也太多了,这个不能那个不能的!” 读书人则摇头:“你以为这些规定是随便就定下的吗?你听法官怎么说的,这辆车最多只能装这么多吨,但是司机超重了三倍多!车子太重,车速太快就会容易出事故!” “你看,现在出事故了,造成了无辜人的死亡。你还觉得那些规定是随便定的吗?” 先前为人规定太多的人顿时不出声了。 是他见识太少。 看到法官问被告赔偿了多少的时候,有人眼睛一亮:他终于看到了保险两个字! 保险赔偿七十多万! 所以说这个保险究竟是什么?竟然能赔偿给被害者这么多钱? 这样一来,被告就赔了二十多万而已。 那这样看这个保险非常有用! 能具体看看这个保险是什么就好了。 “司机现在再怎么后悔也没有办法了……”有人觉得司机应该是心存侥幸,可偏偏事故就发生了。 所有的违法都成了他被判刑的最有力的证据。 公诉人建议判一年左右,是否缓刑由审判长决定。 众人又发现了个新词:缓刑。 缓刑?是不是字面上的意思,延缓执行? 然而对于被告的痛哭流涕的陈述,被害人家属却不认同他说的,他说他接到电话赶过去的时候,救护车根本就没来,是他自己打的救护车电话。 众人哗然:被告在撒谎?! 第511章 都一样的 【法官宣判了,判有期徒刑六个月。】 百姓们:……啊…… 只是个意外,也不是故意的,竟然也要坐牢! 而且二审也是维持原判。 其他朝代的官员且不说,赵匡胤时期的官员拼命记录法律信息,就怕官家心血来潮要考他们…… 手下的笔都写出残影了。 下一个案子,又是一个新词语:自诉案件。 就是被害人直接向法院提出诉讼的刑事案件。 百姓们又涨知识了,原来还可以不通过警察,自己去起诉刑事案件的。 【案件就是自诉人的贵重手表被被告人侵占,拒不退还的事情。】 【但两人对说话各执一词。】 读书人也疯狂那笔记录:哦哦哦,原来还有个财产侵占罪! 不知道确定真实后会怎么宣判? 还有双方的律师怎么差距这么大?自诉人都代理律师手忙脚乱,词不达意的感觉,反观被告人的律师不慌不忙一一辩驳自诉人代理律师的话。 “啧啧,这都戴二十多万的手表了,怎么律师都舍不得请个好点的律师吗?”有人摇头,这可是关键时刻啊,怎么能省钱? “也可能是熟人介绍的。”深受熟人祸害的人有感而发。 “也有可能就是熟人。”旁白大人接话。 “亏大发了——”看热闹不嫌事大的人。 最后因为证据不足,自诉人只得撤诉。 “这真的丢了二十多万的手表没吗?”有人表示怀疑:“我看他也没有多着急啊。” “他没证据说是那个女子拿的,只能不了了之了。” “对,后世最关键的就是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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