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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百九十章 核沐鼎杀首子 (第6/6页)
船上的船员,扭头向着他们看来,嘴角齐齐露出一个渗人的微笑。 “养肥了,可以吃了!” 王远打眼一看,脚下正有一只烧红的大鼎正越变越大。 耳边【通心法螺】道出了这件诡物的来历。 【核沐鼎·杀首子】: 根据史书《墨子·节葬下》中记载:“昔者越之东有核沐之国者,其长子生则解而食之,谓之宜弟。” 也就是“杀首子”! 顾名思义:在一个名叫核沐的地方,第一个生下来的孩子要被杀掉食之,据说这样做有益于下一个出生的兄弟。 实则是源于此地特有的“掳婚制”。 此间的婚姻很多并不是三媒六证,而是暴力掠夺,男子纠集亲友黑夜袭击女子村落。 趁乱掳走女子,得手后为了犒赏参与行动的亲友,每个参与行动的亲友都可以和此女子发生关系。 导致所谓的“新郎”排在最后。 因此,既然首子无法确定是新郎的骨血,干脆直接杀掉。 从“孟”字的演化中就可以看出这种习俗残留的痕迹。 这个字就是“子”放在“皿”上。 而“孟”也有排行“首”、“始”的意思,比如曹孟德、马孟起、全都是排行老大。 【诡物·核沐鼎】便是来自于这一个典故中“皿”的活性化。 如果是父母的第一个孩子,便会被这件诡物完克,只要在它百丈范围之内,立刻丧失全部的道行! 恰巧,无论是王远还是凰妩,都是各自父母的第一个孩子。北海牧鲸的杀生道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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