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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93 黄金时代(二合一) (第1/8页)
新浪董事会和方卓的商谈会不欢而散。 很快,一则重磅消息流露出来。 方卓的miga基金将会行使股东权利,申请解散新浪公司。 原本,媒体记者们得到临时股东大会推迟的消息,又知道有领导插手促成双方洽谈,认为新浪的控制权之争趋于缓和,没想到转眼间就风云突变。 从公司重大事项的知悉权到要求解散公司董事会,再到直接要求解散公司! 方卓对新浪提出的要求层层升级,已经来到了强硬的最高点。 ——“方卓真敢解散新浪吗?” 自打这个消息流出,网络上就率先掀起了讨论,有人认为这是恫吓,有人认为属于局势激化。 就好像没有人会想到方卓突然争夺新浪控制权,现在只不过是第二个“想不到”而已。 同时,也有新闻开始科普不同比例的公司股东所具有的不同权利,像方卓这种地位的股东既可以通过股东会来提交解散公司的提案,也可以通过司法手段到法院强制申请。 因为,方卓满足了“持股超10%”“通过其它途径难以解决”“公司存续使股东权益受损”“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”的条件。 当然,这些条件在实际处理中很多都值得商榷。 什么叫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? 董事发生长期冲突又无法通过股东会解决,这就是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。 什么叫公司存续使股东权益受损? 手中持有的股份因为公司重大事项而减值,这算不算受损…… 司法程序要根据具体情况处理,但不管怎样,这个消息的放出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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