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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17 两害相权取其轻(求月票) (第2/4页)
没有这种可能性? 索尼音乐的母公司本身就有强劲的音乐播放器业务,现在又遭遇市值下滑,这种背景下,索尼音乐会不会拿着音乐版权转投自家人? 方卓听出了这个问题的言下之意。 他略一沉吟,答道:“这是一个好问题。” “这个问题的一部分答案,我当初在易科与索尼音乐达成合作时和董事、高管都聊过,当时,我们讨论的是,索尼音乐为什么要和易科合作?为什么不在索尼内部自我消化?” “当时的答案拿到现在来看仍然有效。” “大公司不同业务的内部阻力往往很难消解,更何况,索尼音乐是远离日本本土的音乐事业群,有着相对独立的意志,它如果错失和易科的合作便只能眼睁睁把话语权拱手让给苹果。” “从索尼这家公司来看,索尼音乐不论和易科还是苹果合作,它都会加深对旗下播放器业务的伤害,但从索尼音乐的视角,它和易科的合作是两害相权取其轻。” “索尼音乐现在持有易科10%的股份,但它拿着音乐版权去和苹果是无法获得对方股份的。” “因为索尼没有把握住时代发展的机会,不愿放弃旗下的明星业务,不愿全力发展基于mp3格式的音乐播放器,这就逼得索尼音乐这个小弟不得不做出有利于它自己的选择。” 方卓结合当时的合作给了一个内里的因素分析,他喝了一口水,继续把这个关键性的风险问题给说透。 “我们和索尼音乐的合作是去年开始,而一个显而易见的行业趋势是全球唱片行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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